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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市保安协会召开2017年12月会长办公会

发布时间:2018-01-02 阅读次数: 分享到:

12月29号下午,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楼会议室,市保安协会召开了201712月份会长办公会,市保安协会的会长应长春,秘书长张传林,副会长葛伦祥、邹涛、谢勇,协会监事刘玉斌及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。市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强、保安监管处负责人郑宝凌、阮俐列席了会议。会议由应长春会长主持。

会议首先就2018年元旦期间30家会员企业,参与全市10个重点部位巡逻协防事宜进行了布置与安排。    

为了进一步引导、鼓励广大保安公司和保安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,发挥保安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辅助作用。会上讨论通过了保安协会、保安监管部门拟对积极参与“保安夜巡督察”和“重点部位保安协防”两项保安义务奉献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的方案。

随着安保服务市场化进程加快,保安企业和保安员队伍不断壮大,保安员资格考试即是保安员队伍管理的重要工作,也是保安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。由于历史原因,合肥地区保安员资格考试体制不健全,工作难落实,严重制约了日异壮大的保安队伍和客户对保安员资质的要求。会议明确;改革保安员资格考试体制,简化考试流程,全心全意服务保安企业,将是2018年保安协会和市公安局保安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。

本次会长办公会议还重点研讨了“合肥市保安协会自律公约”修改草案。现行的“自律公约”是20155月协会成立之初制定的,随着保安企业和保安队伍的不断壮大,加强行业自律,完善行业监管,促进行业诚信服务,树立行业良好形象,全体会员人人有责。本次行业自律公约修订主要突出了五个重点;

一、发布本行业年度用工最低指导价。协会每年将综合上一年度各类数据,发布本行业用工最低指导价。以指导客户单位,会员企业参与保安服务项目招投标。

二、针对保安服务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新修订的内容中增加了:“在参与保安服务项目招标过程中,不得低于本年度用工最低指导价抢标。不发布虚假和不实信息。严禁业绩造假、数据造假、资质造假。不恶意质疑或投诉参与竞争的会员企业。”

三、为强化行业自律,新修订的内容中特别强调了:“在日常经营中,遵纪守法,公平竞争。不恶意诋毁同行企业,不恶意相互挖人,不以低价手段抢夺会员企业的客户项目”。

四、 为了防止和杜绝在安保服务项目移交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,新修订的内容中增加了:“在保安项目移交过程中,不人为设置障碍,依法平稳有序做好交接。特别是物业小区保安项目的交接过程中要理性、合法介入。严禁使用暴力、恐吓、威胁等违法手段介入交接。”

五、 对违反公约的处置,新修订内容中明确了以下处理措施:

(一)行业内部通报批评;

(二)通报至行业监管部门,市招投标中心等政府其它相关部门,并在协会网站公开曝光;

(三)暂停会员资格一年至两年;

(四)取消协会会员资格。

协会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、会长单位发生违反本公约,除受到相关条款惩戒处罚外,还将按照协会章程解除其在协会的职务。

会议还研究了保安协会应急处突培训,2018年协会年会方案,关于会费滞交的处理等内容。应长春会长要求秘书处:认真梳理各位领导的意见和建议,进一步完善保安员资格考试改革方案,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会员企业的服务功能,尽心尽责为会员企业做好服务。他要求行业自律公约的修订一定要切合实际,与时俱进。借鉴北京等地同行业在这方面的先进经验,同时参考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,特别是年度行业服务指导价的发布,一定要参考全面,计算精准,前期与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沟通与交流。

王强副支队长在会上宣读了中国保安协发来的感谢信,感谢合肥保安协会及保安监管部门,对日前在合肥举办的全国保安服装会议给与的全力支持和会务协助。针对本次会议讨论的各项议题,王强副支队长代表行业监管部门提出了如下要求:

一、对“保安夜巡督察”和“重点部位保安协防”两项保安义务奉献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,即是弘扬保安行业的正能量,同时也是鼓励更多的保安企业,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。

二、保安员资格考试体制改革势在必行,改革方案即填补了空白,又补齐了短板,监管部门与协会要结合各位会长的意见和建议,进一步完善方案,善做善成,力争早日付诸实施。

三、行业自律公约是维护保安市场经营秩序,保障会员企业、客户单位和保安从业人员合法权益,促进行业法制化、规范化、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抓手。因此,自律公约的修订要广泛征求意见,邀请法律顾问的帮助,尽可能使新修订的自律公约引领行业风尚,净化行业风气,促进行业自律。

最后他要求协会要充分发挥在行业的桥粱和纽带作用,引领会员企业提升服务质量,改进服务形象,加强行业自律,砥砺前行,不忘初心。

(王书敏文  刘钧铭图)